EN
新加坡基金税务优惠

13O、13U、13D & 13OA:2026 年新加坡基金税务优惠指南

每项计划免征哪些税、真实的 AUM、人员与支出数字、您符合哪一项——以及 2025 年规则有何变化。

KL审阅:Katrin Lindqvist,税务与优惠编辑 · 更新于 2026年6月

新加坡通过一系列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主管的计划,对合格基金收入予以免税。对大多数基金管理人与家族办公室而言,最为重要的三项是第 13O 条(在岸/居民基金计划)、第 13U 条(面向较大型基金的增强级计划)以及第 13D 条(离岸基金免税)——此外还有较新的第 13OA 条,将 13O 待遇延伸至新加坡有限合伙。所有这些都置于诸如可变资本公司(VCC)之类的基金载体之上。

已于 2026年6月对照 MAS、IRAS 与 ACRA 指引审阅。相关数字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发生重大调整——较旧的指南(以及多数 AI 答案)仍在引用 2025 年前的规则。申请前请务必向 MAS 确认最新门槛。
常见误区:许多指南仍将 13O 的最低 AUM 列为 S$20 million。那是 2025 年前的数字。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该门槛为指定投资(designated investments)达 S$5 million,于每个财政年度末进行测试。(S$50 million 这一数字属于 13U,而非 13O——这也是各方资料经常混淆的一点。)
S$5M13O 最低 AUM(指定投资,每个财年末)
S$50M13U 在申请时及每个财年的最低 AUM
2 / 3投资专业人员:13O = 2 名,13U = 3 名(≥1 名非家族成员)
S$200k+本地业务支出,分级最高至 S$500k

13O、13U、13D 与 13OA——一览对比

各方资料在 AUM 与人员数字上各执一词,原因在于它们将一般基金规则与家族办公室路径、2025 年前后的变化混为一谈。以下是当前的最新规定:

对比项第 13O 条(在岸)第 13U 条(增强级)第 13D 条(离岸)第 13OA 条(有限合伙)
最适合较小型在岸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SFO)较大型基金、多家族办公室(MFO)、机构由新加坡管理人管理的离岸架构基金新加坡有限合伙
最低 AUMS$5M 指定投资(每个财年末)S$50M,于申请时及每个财年无最低限额与 13O 相同
投资专业人员≥2 名(≥1 名非家族成员)≥3 名(≥1 名非家族成员)≥1 名(自 2027 财年末起)≥2 名(在 LP 层面)
本地业务支出分级:<S$250M → S$200k · S$250M–2B → S$300k · >S$2B → S$500k与 13O 相同
MAS 申请需要需要不需要需要
基金注册地在岸(新加坡)在岸与离岸离岸载体新加坡有限合伙(LP)

我符合哪一项计划?

简而言之:若您的基金是一家新加坡公司或 VCC,持有约 S$5M+ 的指定投资并配备两名投资专业人员,那么您处于 13O 的适用范围。一旦跨过 S$50M 并增设第三名投资专业人员,便可适用 13U(机构投资者通常更倾向于此)。新加坡有限合伙适用 13OA。由新加坡管理、纯离岸的载体则考虑 13D。请使用下方的资格自查工具梳理您的具体情况——它会采集您的架构、AUM 与人员数,并返回您所适用的计划,以及您需要达到的确切数字。

一个实例:免税究竟能省下多少?

用数字最能把优惠讲清楚。以一家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 VCC 为例,其管理着 S$50 million 的信贷与股票组合,一年内产生S$4 million 的合格收入——即指定投资的利息、股息与收益。下表对比同一只基金作为普通公司纳税与在 13O 或 13U 下免税的情形:

项目无优惠(普通 17% 税率)13O / 13U 免税
来自指定投资的合格收入S$4,000,000S$4,000,000
该收入应缴的新加坡税款S$680,000(17%)S$0
为投资者保留的收入S$3,320,000S$4,000,000
每年节省的税款S$680,000

这 S$680,000 的节省,足以从容地覆盖满足各项条件的成本——分级的 S$200k–S$500k 本地业务支出,以及两到三人的投资团队,便是入场的代价,而其中大部分支出(行政管理、审计、税务、管理费)本就是您无论如何都要承担的。以上为按 17% 名义企业税率所作的示意性计算,并非正式税务计算;部分免税、收入类型以及您的实际成本基础都会改变真实数字。请在下方的资格自查工具中用您自己的数字进行测算。

不确定哪一项计划适合您?

先使用 13O/13U 资格自查工具,随后我们将为您对接经过甄选的新加坡基金设立合作伙伴,协助您完成申报。

查看我的资格 →

2025 年 1 月 1 日有何变化

MAS 收紧了 13O 与 13U 的经济实质条件。主要变化包括:13O 新增了最低 AUM 测试(指定投资达 S$5M)以及两名投资专业人员的要求,而此前二者皆无;本地业务支出由固定的 S$200k 改为上文所述的分级区间;且两项计划的 AUM 测试如今须在每个财政年度末满足,而不再仅限于申请之时。2025 年前已获批的既有项目,一般可在其截至 2027 年的财政年度之前完成合规。另一项独立的VCC 资助计划(VCC Grant Scheme)(曾补贴注册成立成本)已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到期——许多竞争对手页面仍将其列为有效,但实情并非如此。

这些计划如何与 VCC 衔接

税务优惠并不是一种架构——您仍需要一个基金载体和一位受新加坡监管的管理人。多数管理人会将这些优惠与一只 VCC 搭配使用(通常采用设有资产隔离(ring-fencing)子基金的伞型结构),并以自有牌照运营,或托管于既有的 持 MAS 牌照的基金管理人之下。家族办公室通常采用同样的打法——参见家族办公室架构

常见问题

VCC 收入真的免税吗?

当基金满足 13O、13U 或 13D 的条件时,来自指定投资的合格收入可免缴新加坡税款——但并非自动适用。您必须提出申请(针对 13O/13U),并每年持续满足 AUM、投资专业人员与本地业务支出等条件。

哪些算作"本地业务支出"?

支付给新加坡本地服务商的费用——基金行政管理、审计、税务、法律、管理费及类似支出——均可计入分级的本地业务支出(LBS)要求(视 AUM 而定为 S$200k / S$300k / S$500k)。

我需要在新加坡聘用投资专业人员吗?

是的。13O 要求至少两名、13U 要求至少三名投资专业人员,他们须为新加坡税务居民、薪酬高于 MAS 下限;且其中至少一名须为非家族成员。

VCC 资助计划(VCC Grant Scheme)还可申请吗?

不可以。VCC 资助计划最初可补贴最高 70% 的注册成立成本(上限 S$150k),在其最后一次 2023–2025 年延期中降至 30%(上限 S$30k),并已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停止接受新申请。

新加坡 VCC 为独立信息资源,并非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或税务顾问。税务门槛与条件由 MAS/IRAS 设定,并会定期变动——请在采取行动前核实最新数字。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税务或财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