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实质与 13O / 13U 的 2025–2027 年变化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在 2025 年 1 月 1 日收紧了哪些要求 —— 管理资产规模(AUM)门槛、支出分级、资本投入 —— 以及现有基金须于 2027 财年达标的截止期限。
经济实质是指基金为保有其新加坡免税待遇所必须满足的一系列真实经营条件 —— 真实的管理资产规模(AUM)、设于新加坡的投资团队,以及实质性的本地业务支出。2025 年 1 月 1 日,MAS 对第 13O 条(Section 13O)和第 13U 条(Section 13U)的相关条件予以收紧。重点在于:13O 新增了 S$5M 的 AUM 门槛和两名投资专业人员的要求(此前从未设有);本地业务支出由单一固定金额改为分级标准;AUM 门槛如今须在每个财年末达标,而不再仅在申请时考核。
本页属于新加坡基金税务优惠专题的一部分。如果您正在选择适用方案,建议先从13O 对比 13U开始。
2025 年 1 月 1 日有哪些变化?
- 13O 新增了 AUM 下限:须持有 S$5M 的指定投资(designated investments),而此前并无此项要求。
- 13O 新增了人员要求:须配备两名投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 1 名非家族成员),与 13U 已适用的三名投资专业人员的实质逻辑相一致。
- 本地业务支出改为分级:原先单一的 S$200k 固定金额,改为随 AUM 规模递增的分级标准。
- AUM 考核改为按年进行:两套方案均须在每个财年末满足其 AUM 门槛,而不仅是在申请时。
本地业务支出的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 基金 AUM | 每年最低本地业务支出 |
|---|---|
| 低于 S$250M | S$200,000 |
| S$250M – S$2B | S$300,000 |
| 高于 S$2B | S$500,000 |
合格支出包括支付给新加坡本地基金行政管理人、审计师、税务顾问、律师以及本地管理团队的费用。
什么是资本投入要求(CDR)?
对于与家族办公室关联的基金,MAS 还要求将一定比例的资本投入与新加坡相关或其他合格的投资标的。大体而言,资本投入要求为 AUM 的 10% 或 S$10M,以较低者为准。某些类别的投资可获得倍数认可 —— 例如按 1.5 倍或 2 倍 计入目标额度 —— 以鼓励有利于新加坡生态体系的资本投入。上述数字仅为大致估算;请向 MAS 确认现行的 CDR 及合格倍数。
现有基金须立即合规吗?
无需。2025 年之前获批的优惠资格一般享有过渡期:现有的 13O 与 13U 基金可在截至 2027 年的财年之前满足新条件。这为基金留出时间以扩大 AUM、聘任所需的投资专业人员并逐步提高本地支出。不过,新申请人自始即按现行规则接受评估。
这对 VCC 有何影响?
经济实质条件附着于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而非外壳载体,因此无论采用公司、有限合伙还是 VCC,均同样适用。伞型 VCC 有助于在同一项优惠资格下,将经过资产隔离(ring-fencing)的各子基金的 AUM 汇集,并集中安排本地支出。家族办公室受这些变化的影响最为明显 —— 参见家族办公室架构 —— 申报流程详见如何向 MAS 申请。
常见问题
2025 年 13O 与 13U 有哪些变化?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MAS 收紧了经济实质要求:13O 新增 S$5M 的 AUM 门槛和两名投资专业人员的规定,本地业务支出改为分级标准,且 AUM 门槛须在每个财年末达标,而不仅是在申请时。
现在的本地业务支出要求是多少?
按 AUM 分级:AUM 低于 S$250M 的基金每年至少支出 S$200k,S$250M 至 2B 的至少 S$300k,高于 S$2B 的至少 S$500k。原先一刀切的 S$200k 固定金额已不再普遍适用。
现有的 13O/13U 基金须立即合规吗?
2025 年之前获批的现有优惠资格一般可在截至 2027 年的财年之前满足新条件,为基金留出过渡期以扩大 AUM、增加人员配置并提高本地支出。
什么是资本投入要求?
与家族办公室关联的基金须将一定比例的资本投入与新加坡相关或合格的投资标的,大体为 AUM 的 10% 或 S$10M(以较低者为准),其中某些投资可按 1.5 倍或 2 倍计入目标额度。
新加坡 VCC 为独立信息资源,并非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或税务顾问。税务门槛与条件由 MAS/IRAS 设定并会不时调整 —— 在采取行动前请确认最新数字。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税务或财务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