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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基金税务优惠

13O 对比 13U:我符合哪种新加坡基金税务优惠的资格?

逐项并列对比 —— 管理资产规模(AUM)、人员配置、注册地与成本,均采用 2026 年的最新数字。

KL审阅:Katrin Lindqvist,税务与优惠编辑 · 更新于 2026年6月

13O 对比 13U 是大多数基金管理人和家族办公室首先要做出的实质决定。两者都是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主管的新加坡免税方案,且都对来自指定投资(designated investments)的合格收入予以免税。区别在于规模与实质:第 13O 条(Section 13O)是面向较小型基金的在岸方案(约 S$5M AUM、两名投资专业人员),而第 13U 条(Section 13U,即增强级 Enhanced Tier)则面向较大型及机构型基金(S$50M AUM、三名投资专业人员,在岸或离岸均可)。

本页属于新加坡基金税务优惠专题的一部分。多数基金管理人会将其中任一方案与 VCC 搭配使用;家族办公室遵循同样的逻辑 —— 参见家族办公室架构

已于 2026年6月对照 MAS 与 IRAS 的指引审阅。两套方案的经济实质条件均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变更 —— 较旧的对比仍援引 2025 年之前的数字。申请前请向 MAS 确认现行门槛。
常见误区:许多指南仍将 13O 的最低 AUM 列为 2,000 万新元。那是 2025 年之前的数字。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门槛为持有 500 万新元的指定投资(designated investments),并于每个财年末考核。处于 5,000 万新元 门槛的是 13U 方案 —— 因此任何援引“13O 为 S$20M”的来源,都是把过时的数字与错误的方案混为一谈。
S$5M 对比 S$50M最低 AUM:13O 对比 13U
2 名对比 3 名投资专业人员(各须至少 1 名非家族成员)
仅在岸 对比 两者皆可13O 仅限在岸;13U 在岸与离岸皆可
相同两者的本地支出分级完全一致

13O 对比 13U:完整对比

以下是标准的并列对比。网上各来源说法不一,是因为它们把一般基金规则与家族办公室路径混为一谈,并混用了 2025 年前后的数字。这是当前的实际情况:

项目第 13O 条(在岸)第 13U 条(增强级)
最适合较小型在岸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较大型基金、多家族办公室、机构委托
最低 AUMS$5M 的指定投资(每个财年末)申请时及每个财年均须达 S$50M
AUM 上限无,但基金通常会升级至 13U
投资专业人员≥2 名(至少 1 名非家族成员)≥3 名(至少 1 名非家族成员)
基金注册地在岸(新加坡)在岸与离岸
本地业务支出分级:<S$250M → S$200k · S$250M–2B → S$300k · >S$2B → S$500k
MAS 申请必需必需
AUM 考核时点每个财年末申请时及每个财年末
典型运营成本较低(团队较小)较高(团队较大、支出较多)
投资者认知对家族/私人资本而言稳健可靠为机构 LP 所青睐/期待

我符合哪一种的资格?

简要逻辑如下:

  • AUM 低于 S$5M:目前尚未达到 13O 的门槛 —— 可参阅我们针对临界情况的建议,并考虑逐步累积至 S$5M 下限。
  • AUM 介于 S$5M–S$50M 且配备两名投资专业人员:您处于 13O 的适用范围。
  • AUM 达 S$50M 以上并配备第三名投资专业人员:13U 即可适用,且通常更受青睐。
  • 新加坡有限合伙:适用第 13OA 条(Section 13OA)
  • 由新加坡管理的纯离岸载体:可考虑第 13D 条(Section 13D)

作为快速决策矩阵:

您的情形适用方案须满足的条件
新加坡公司 / VCC,AUM 介于 S$5M–S$50M,2 名投资专业人员13O每个财年末持有 S$5M 指定投资 · ≥2 名投资专业人员(至少 1 名非家族成员)· 分级本地支出
新加坡或离岸基金,AUM 达 S$50M 以上,机构投资者13U申请时及每个财年达 S$50M · ≥3 名投资专业人员(至少 1 名非家族成员)· 分级本地支出
新加坡有限合伙13OA在有限合伙层面适用 13O 条件
纯离岸载体,由新加坡管理13D无最低 AUM · 自 2027 财年末起至少 1 名投资专业人员 · 无需向 MAS 申请
当前 AUM 低于 S$5M尚不符合资格先累积至 S$5M 下限,再申请 13O

资格自查工具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 —— 架构、AUM 区间、人员配置与投资者类型 —— 给出您所适用的方案,以及您仍需达到的具体数字。

我可以先采用 13O,日后再升级至 13U 吗?

可以,许多基金正是如此。常见路径是先以 13O 设立,待 AUM 突破 S$50M 并聘任第三名投资专业人员后,再就增强级(Enhanced Tier)资格重新向 MAS 申请。采用伞型 VCC会更为顺畅,因为可在同一项优惠资格下新增子基金。具体流程见如何向 MAS 申请,经济实质规则见经济实质与 2025–2027 年变化

仍不确定哪种适合?

使用 13O/13U 资格自查工具,随后我们将为您对接经过甄选的新加坡基金设立合作伙伴代为申报。

查看我的资格 →

常见问题

13O 与 13U 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在于规模。13O 需要 S$5M AUM 和两名投资专业人员;13U 需要 S$50M 和三名。13O 仅限在岸;13U 涵盖在岸与离岸载体,且无规模上限。

我可以先采用 13O,日后再转为 13U 吗?

可以。许多基金管理人先以 13O 设立,待 AUM 突破 S$50M 并配齐第三名投资专业人员后,再申请增强级(13U)资格。届时须就 13U 资格重新向 MAS 申请。

哪种方案运营成本更低?

13O 通常更省,因为所需投资专业人员较少、AUM 基数也较低。两者的本地业务支出分级完全相同,因此差异主要在于人员配置,以及 13U 基金通常配备的更大团队。

两套方案是否采用相同的本地业务支出分级?

是的。13O 与 13U 均采用同一分级标准:AUM 低于 S$250M 时每年需 S$200k,S$250M 至 2B 需 S$300k,高于 S$2B 需 S$500k。

新加坡 VCC 为独立信息资源,并非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或税务顾问。税务门槛与条件由 MAS/IRAS 设定并会不时调整 —— 在采取行动前请确认最新数字。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税务或财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