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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 · 按策略划分的 VCC

新加坡风险投资基金 VCC:设立与税务

新加坡风险投资基金如何运用 VCC——更为轻量的 VCFM 管理人路径、13O/13U 免税,以及它与开曼有限合伙(LP)的比较。

风险投资基金 VCC 是一只以可变资本公司(VCC)形式设立的新加坡早期投资基金——这是一种公司型基金载体,募集承诺资本,分批提取用于通过股权、SAFE 与可转换工具支持初创企业,并在退出时返还收益。对于风险投资管理人而言,VCC 自然契合新加坡更为轻量的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VCFM)牌照路径,以及这座城市作为东南亚初创之都的地位,为首次创设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和区域性 GP 提供一个在岸、免税的基金落脚点。

简而言之:风险投资 VCC 让管理人得以运作封闭式基金机制、持有流动性较低的初创企业头寸、在同一伞型结构下承载多个年份(vintage)的基金,并适用新加坡的 13O 或 13U 免税——同时 VCFM 制度让年轻机构的管理人牌照负担保持在低位。

MC审阅:Marcus Cheong,主编 · 更新于 2026年6月

为何在新加坡设立风险投资基金?

新加坡是东南亚风险投资的运营基地。以近期示意性数据来看,这座城市国家吸引了区域内绝大部分的风险投资与初创融资流——在表现强劲的年份里,远超 US$5 billion 的风险投资资金流经设于新加坡的管理人与初创企业——并聚集了区域性与全球风险投资机构、加速器及企业风险投资部门的深厚集群。三点使其成为基金的天然落脚地:

  • 项目来源。 新加坡是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与印度各地初创企业的控股公司与募资枢纽,因此新加坡风险投资基金紧邻其项目管道。
  • 专门设计的管理人制度。 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VCFM)框架专为降低风险投资管理人的门槛而设(详见下文)。
  • 税务与协定体系。 无资本利得税、13O/13U 基金免税、风险投资专属的第 13H 条优惠,以及通往区域增长市场的 90 多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融资数据为用于勾勒规模的示意性最佳估计,并非经审计的统计数字。)

已于 2026年6月对照 MAS、IRAS 与 ACRA 指引审阅。RFMC 制度已于 2024年8月1日废止;税务门槛已于 2025年1月1日变更。申请前请向 MAS 确认现行规则。
VCFM无监管最低资本要求;MAS 审批约 4 个月
13O / 13U合格基金收入免税
0%退出时的新加坡资本利得税
伞型以资产隔离(ring-fencing)的子基金承载多个年份

VCC 为何契合风险投资策略?

风险投资基金需要封闭式机制、持有高度缺乏流动性且期限较长头寸的能力,以及随机构规模扩大而顺畅推出连续年份基金的方式。VCC 全面支持这些需求:

  • 承诺资本与资本提取。 VCC 可在投资期内接受出资承诺并召唤资本,契合风险投资 LP 所预期的 LP 提取模式。
  • 缺乏流动性的投资组合。 VCC 完全可以持有非上市初创企业股权、SAFE、可转换票据与认股权证直至退出;在流动性事件发生时可从资本中支付分配。
  • 多个年份。 第一只基金、第二只基金以及机会/接续份额可各自成为 VCC 法案第 29 条下的资产隔离(ring-fencing)子基金——风险隔离、共享基金行政管理人与审计师、每个年份成本更低。
  • 附带权益。 GP 的附带权益(carry)、门槛收益率(hurdle)与追补(catch-up)通过公司形式下的股份类别加以体现。

VCFM 路径是什么?它适合风险投资基金吗?

每只 VCC 都需要一位受 MAS 监管的管理人。针对风险投资,MAS 提供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VCFM)制度——一种刻意精简、面向合格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它是首次创设基金的风险投资 GP 能够在新加坡比几乎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快、更省地进入市场的最大单一原因。

其简化之处是具体的。与完整的持牌基金管理公司(LFMC)相比,VCFM 享有:

  • 无监管最低资本要求。 不存在 S$250k 的基础资本或基于风险的资本要求,这与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持牌基金管理公司(A/I LFMC)不同。
  • 无最低人员编制规则。 LFMC 对至少两名相关专业人员的要求在此并不以同样方式适用,尽管 MAS 仍要求具备胜任能力的关键人员。
  • 持续性要求更轻。 鉴于 VCFM 范围更窄、面向成熟投资者的授权范畴,其无需遵守适用于 LFMC 的全套业务操守与资本规则。
  • 审批更快、更简单。 由于合格条件为明确的硬性标准,MAS 以更快的授权为目标(实务中约为四个月)。

代价在于,VCFM 只能管理满足 MAS 合格风险投资基金条件的基金,大致为:基金将不低于 80% 的承诺资本投资于注册成立不超过十年的非上市商业企业证券(即真正的早期/成长期企业),投资于其他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为封闭式且在存续期内不可赎回锁定,并仅向合格和/或机构投资者发售——不面向零售。管理人的关键人员仍须通过 MAS 的适当人选(fit-and-proper)评估。VCFM 可直接管理 VCC 基金。

若某只基金落在这些硬性标准之外——例如它为开放式、持有较大规模的二级市场或上市头寸,或希望纳入零售投资者——管理人则改用A/I LFMC(服务合格与机构投资者,须满足 S$250k 基础资本与人员要求)。请注意,较早的注册基金管理公司(RFMC,已于2024年8月1日废止)制度已于 2024年8月1日废止;管理人如今在 VCFM 与 A/I LFMC 路径之间作选择。完全不愿持有任何牌照的管理人,则可改为在既有的 MAS 持牌平台上推出——参见 VCC 架构如何运作 以及我们关于无自有牌照运作 VCC 的指南。

管理人路径VCFMA/I LFMC
最低基础资本S$250,000
可接纳的投资者仅限合格与机构投资者仅限合格与机构投资者
基金限制合格风险投资基金(封闭式,≥80% 投资于注册成立 ≤10 年的非上市企业)无风险投资专属的基金限制
MAS 示意性时间表约 4 个月约 4–6 个月
持续操守/资本规则更轻完整 LFMC 制度

风险投资 VCC 如何征税?

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征税,因此风险投资基金属于资本性质的退出收益通常完全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在此之上,由 MAS 持牌或注册管理人管理的风险投资 VCC 还可申请基金优惠:

  • 第 13O 条——通常适合首只或低于 S$50M 的基金:S$5M 的管理资产规模下限与两名投资专业人员(其中一名非家族成员)。
  • 第 13U 条(增强级)——适合规模超过 S$50M、配备三名投资专业人员的较大风险投资平台。

当基金投资于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及更广区域的运营公司时,新加坡的税收协定网络同样有所助益,相较离岸载体可降低任何股息或利息流的预提税。条件详见完整税务优惠指南

第 13H 条这一风险投资专属优惠是什么?

第 13H 条是新加坡专门面向风险投资的税务优惠——是整套制度中专为风险投资而非一般基金所设的部分。在风险投资基金增强级基金税务优惠计划(通常称为 13H 计划,历史上为基金管理优惠 / 先锋风险投资安排)下,经批准的风险投资基金可就来自合格投资的指定收入——通常为投资于早期及非上市创新企业所得的收益与收入——在最长 15 年的批准窗口期内享受免税。与此并行,经批准的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可就其合格的管理费与业绩费收入(即基金管理优惠分支)享受低至 5% 的优惠税率。

它对风险投资 VCC 的意义在于:13H 由 MAS 在申请后授予,目标直指支持创新的管理人,因此对于真正的早期策略而言,它可能比一般的 13O/13U 路径更为优厚且更具针对性。代价在于它以审批为基础且属定性评估——MAS 评估基金策略、管理人往绩以及对新加坡风险投资生态的贡献,而非套用单纯的管理资产规模门槛。实务中,许多风险投资管理人为求确定性,仍以 13O 或 13U 作为基金的依托,并将 13H 的考量纳入与 MAS 的沟通;恰当的路径取决于策略、规模,以及经济利益在基金与管理人之间的分布。请将此处的标志性数字视为示意,并向 MAS 与新加坡税务顾问确认现行 13H 条款与资格。

优惠豁免对象/内容最适合
第 13O 条合格基金收入;S$5M 指定投资(designated investments)、2 名投资专业人员希望获得门槛确定性的首只或低于 S$50M 的风险投资基金
第 13U 条合格基金收入;S$50M 管理资产规模、3 名投资专业人员较大的风险投资平台 / 多年份管理人
第 13H 条经批准风险投资基金的指定收入(最长 15 年);经批准风险投资管理人费用收入约 5% 的优惠税率支持创新的真正早期风险投资,向 MAS 申请量身定制的处理

如何分步设立风险投资基金 VCC?

新加坡首次创设风险投资基金的典型流程按此顺序推进。第 1–2 步决定时间表;VCC 注册成立本身相对迅速。

  1. 选择管理人路径。 在 VCFM 牌照、A/I LFMC,或在既有 MAS 持牌平台下推出之间作出决定。这是成本与时间表的最大单一决定因素。
  2. 向 MAS 申请管理人牌照。 通过 MAS 门户提交申请,附上关键人员的适当人选(fit-and-proper)资料以及基金的合格风险投资参数。VCFM 预留约四个月。
  3. 聘请基金法律顾问并起草文件。 准备 VCC 章程、私募备忘录、认购协议,以及通过股份类别体现的 GP/附带权益经济安排。
  4. 向 ACRA 注册成立 VCC。 注册 VCC(独立式或伞型),委任至少一名新加坡居民董事及一名与管理人相关联的董事,并备案章程。公司秘书须在六个月内委任。
  5. 委任服务提供商。 基金行政管理人、审计师(须在三个月内委任——VCC 无审计豁免),以及新加坡银行账户;就缺乏流动性头寸商定公允价值政策。
  6. 申请税务优惠。 申报 13O13U(若属早期阶段,并与 MAS 讨论第 13H 条),证明投资专业人员与本地业务支出。
  7. 完成募集并提取资本。 接纳合格/机构 LP,发行承诺资本股份类别,并在投资期内召唤资本。

风险投资 VCC 的设立细节有哪些?

  • 先定管理人。 在 VCFM 牌照、A/I LFMC,或在既有持牌平台下推出之间作决定——这比 VCC 本身更能左右时间表与成本。
  • 封闭式条款。 出资承诺、资本提取、循环使用与分配瀑布条款写入 VCC 章程与股份类别条款;请聘用熟悉 VCC 上风险投资架构的法律顾问。
  • 估值政策。 缺乏流动性的初创企业头寸需要为资产净值(NAV)与审计目的而设的书面公允价值政策。
  • 实质。 13O/13U 要求设于新加坡的投资专业人员与分级的本地业务支出——应提前规划团队与服务商支出。
  • 审计。 VCC 无审计豁免;须进行年度审计。

风险投资 VCC 与开曼有限合伙:孰优?

考量因素新加坡 VCC开曼豁免有限合伙
管理人路径更轻量的 VCFM(无最低资本、约 4 个月审批)或 A/I LFMC管理人通常仍须在某个在岸地持牌
基金收入税务在 13O/13U 下免税;无资本利得税无当地税;无税收协定准入
税收协定 / DTA 准入有——有助于区域投资组合收入
年份 / 共同投资伞型子基金,单一行政管理人每个年份各设独立有限合伙
生态处于东南亚初创枢纽的在岸地;实质强离岸;为全球风险投资 LP 所熟悉
投资者构成契合度亚洲/欧洲 LP、家族办公室、外部资产管理人(EAM)以美国为主、默认选择开曼/特拉华的风险投资 LP

完整的成本与实质拆解详见 VCC 与开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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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风险投资基金可以使用 VCC 吗?

可以。VCC 运作封闭式承诺资本机制,持有流动性较低的初创企业股权与 SAFE,以多个子基金承载不同年份,并支付附带权益(carried interest)。新加坡风险投资管理人通常将 VCC 与更为轻量的 VCFM 管理人制度搭配使用。

VCFM 制度是什么?它适合风险投资基金吗?

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制度是 MAS 针对合格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简化授权。它没有监管最低资本要求,审批更快(约 4 个月),对首次创设基金的 GP 颇具吸引力。VCFM 可以管理 VCC 基金。

风险投资 VCC 能获得 13O 或 13U 免税吗?

可以,前提是由 MAS 持牌或注册的管理人管理且满足相关条件。规模较小或首只基金的风险投资管理人通常以第 13O 条为目标(管理资产规模 S$5M、两名投资专业人员);规模较大的平台则以第 13U 条为目标(S$50M、三名投资专业人员)。

第 13H 条风险投资税务优惠是什么?

第 13H 条是新加坡专为风险投资设立的优惠。经批准的风险投资基金可就来自合格早期投资的指定收入享受最长 15 年的免税,经批准的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则可就其合格费用收入享受低至 5% 的优惠税率。与 13O/13U 不同,它以审批为基础,由 MAS 进行定性评估,因此许多风险投资基金仍以 13O/13U 作为确定性的依托。请向 MAS 确认现行条款。

对风险投资而言,VCC 比开曼有限合伙更好吗?

这取决于有限合伙人(LP)构成。VCC 提供在岸实质、免税、税收协定准入与更为轻量的 VCFM 路径;开曼有限合伙则为全球风险投资 LP 所熟悉。如今许多区域性风险投资基金会选择 VCC,以获取实质与新加坡的创新生态。

新加坡 VCC 为独立信息资源,并非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或税务顾问;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税务或财务建议。牌照路径与税务门槛由 MAS、IRAS 与 ACRA 设定并不时变更——行动前请确认现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