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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 · 基金注册地

新加坡与香港的基金之争:2026 年的抉择

基金管理人真正需要的全貌——制度层(牌照、资本、托管)、载体层(VCC 对比 OFC),以及往往起决定作用的税收协定网络。

MC审阅:Marcus Cheong,主编 · 更新于 2026年6月

新加坡与香港的基金之争是亚洲资产管理人面临的关键注册地问题,而多数比较只回答了其中一半。这一抉择有两个层面制度层——您如何取得基金管理人牌照、须持有多少资本、托管如何运作——以及载体层——您注册成立何种基金架构,是新加坡的可变资本公司(VCC),还是香港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凌驾于两者之上的是税收协定网络,其中新加坡逾 90 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明显超过香港约 45 个的规模。

简短的答案是:两者都是名副其实的顶级枢纽,决定性因素通常在于您的投资者基础与投资标的所在地。全球分散配置、对协定敏感或有家族办公室支持的基金,往往倾向新加坡;聚焦中国、依赖互联互通通达性与基金互认的基金,往往倾向香港。本专题涵盖全部三个层面,让您基于实质而非口号作出决策。

已于 2026年6月对照 MAS、SFC、IRAS 与 ACRA 指引审阅。资本门槛、协定数量与免税条件由各监管机构设定并不时变更——在作出承诺前,请向 MAS/SFC 确认最新数据。本页仅供定位参考,不构成建议。
常见误区:仅凭表面税率挑选注册地。新加坡(13O/13U)与香港(统一/利得税基金豁免)都能就合资格基金收入实现 0% 的实际税率——因此税率很少成为区分点。真正的杠杆在于协定网络(90+ 对比约 45)、市场通达性(中国互联互通),以及您的投资者与管理人希望在何处建立实质。
90+ 对比 ~45税收协定:新加坡对比香港
S$250k新加坡 LFMC 最低实缴资本(CMS)
Type 9香港 SFC 资产管理牌照
VCC 对比 OFC在岸开放式公司型载体的比较

第一层——制度:取得牌照与资本要求

在载体存在之前,必须有人取得管理这笔资金的牌照。这正是两套制度分歧最大之处。

新加坡,基金管理是《证券与期货法》下的受规管活动,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监管。管理人通常以持牌基金管理公司(LFMC)身份持有资本市场服务(CMS)牌照——可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LFMC-A/I)或面向零售投资者——且须维持至少 S$250,000 的最低实缴资本(面向零售者更高)、满足基于风险的资本与专业责任保险要求,并就董事与代表满足适当人选标准。规模较小的管理人则可改走注册/豁免路径,或委任既有持牌管理人,而非自行申领牌照;参见无自有牌照运作 VCC

香港,资产管理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依据第 9 类(资产管理)牌照监管。第 9 类牌照有其自身的最低资本、胜任能力与适当人选要求,且从事证券交易或就证券提供意见的管理人可能还需第 1 类或第 4 类牌照。两套制度在严格程度上相当,但在具体的资本下限、发牌时程及持续申报方面有所不同。

制度特征新加坡(MAS)香港(SFC)
管理人牌照CMS 牌照——LFMC(面向合格/机构或零售投资者)第 9 类(资产管理);若从事交易/提供意见则另需第 1/4 类
监管机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最低实缴资本LFMC 为 S$250,000(面向零售者更高)SFC 对第 9 类规定的最低实缴/速动资本
更轻量的路径注册/豁免管理人;或委任持牌管理人从事管理一般须持有完整的第 9 类牌照
托管须设独立托管;保障客户资产SFC 制度下的客户资产保管规则
适当人选董事与代表由 MAS 评估负责人员与持牌代表由 SFC 评估
税务所需实质13O/13U 要求配备新加坡投资专业人员并产生本地支出利得税豁免取决于基金是否符合资格

关于新加坡方面的深入内容,参见基金管理牌照指南CMS 牌照指南

第二层——载体:VCC 对比 OFC

管理人取得牌照后,基金便需要一个架构。两个司法管辖区都打造了专门的在岸载体,以从开曼手中赢回业务:新加坡的 VCC 与香港的 OFC。两者在设计上惊人地相似——公司型、开放式、设有法定隔离的子基金——但在采用程度、税务机制与生态系统方面有所不同。

载体特征新加坡 VCC香港 OFC
形式在岸开放式公司型基金(2018 年 VCC 法案)在岸开放式公司型基金(OFC 制度)
子基金隔离子基金之间的法定资产隔离(ring-fencing)(第 29 条)伞型 OFC 之内受保护的子基金
合资格收入的税务依 13O/13U 为 0%(由 MAS 管理)依利得税基金豁免为 0%
协定通达90+ 个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约 45 个香港协定
迁册境外公司型基金的转入迁册可使用 OFC 迁册机制
采用程度更快——截至 2025 年第一季度已逾 1,400 家实体自推出以来较为渐进
市场通达优势财富/家族办公室枢纽;协定覆盖广中国互联互通、基金互认
私密性股东名册不公开保密程度相当

若仅就载体本身进行正面比较,参见专门的 VCC 与香港 OFC 比较。其规律是:VCC 的采用速度更快,依托新加坡协定网络的广度;OFC 的结构性优势在于临近中国内地。

税收协定网络究竟有多重要?

这一层悄然决定了许多基金注册地的抉择,却最少被提及。一只基金的损耗不只是其母国税负——还有它在赚取股息、利息或利得的每个市场被扣缴的预提税。广泛的协定网络可降低这些税率。

对于泛亚投资组合而言,新加坡的 90+ 个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相较香港的约 45 个,是一项真实而持久的差异。以一只投资遍及印度、印度尼西亚与越南的基金为例:相较无协定税率,协定覆盖可显著降低股息与利息的预提税率,而这一节省在基金存续期内逐年累积。对于回报依赖跨境收入的基金,协定版图的分量可能超过本页其他所有因素。我们在 VCC 税收协定通达 一文中,结合协定与无协定税率的示例详解其运作机制——更广泛的免税全貌则见新加坡基金税务优惠专题

两地各自的成本是多少,设立需时多久?

除了表面的制度之外,运营层面的现实有所不同,且其对规模较小管理人的影响,比营销宣传所暗示的更大。两个司法管辖区都要求您为管理人申领牌照(或委任管理人)、注册成立载体,并搭建行政管理、托管与审计。差异在于细节:

  • 发牌的时间与投入。新加坡 CMS/LFMC 申请与香港第 9 类申请都需时数月,且都取决于对主事人的适当人选评估。两者都并非走过场。新加坡的注册/豁免路径,或委任既有持牌管理人,可比自行申领牌照更快让基金运作起来——这对首次创设基金的管理人是一个切实可行的选项,而第 9 类并无对应的简洁替代。
  • 载体注册成立。VCC 须通过注册公司服务提供商办理申报,通常需时一至三周;OFC 则通过 SFC 一侧的流程设立。由于涉及基金专属审批,两者都比注册一家普通公司更慢、更繁复。
  • 审计与实质。两种载体都须每年审计——VCC 无审计豁免——且两项税务豁免都要求真实活动(新加坡的 13O/13U 要求配备在新加坡本地的投资专业人员,并产生分级的本地业务支出)。因此在两地,运营成本均由团队、审计与行政管理驱动,而非由载体费用决定。

关于成本的诚实总结:两个枢纽的运营成本大致相当,且一旦计入持牌管理人、审计与实质,两者都谈不上"便宜"。差异最大的是进入路径——新加坡委任持牌管理人的路径降低了新兴管理人的门槛,这也是许多首只基金以挂靠既有管理人的 VCC 形式起步、日后再自行申领牌照的原因。我们在无自有牌照运作 VCC 一文中阐述该路径,相关数字则见设立 VCC

能否在两地之间迁移既有基金?

可以——两套制度都有意允许转入迁册,若您并非从零起步,这一点便很重要。一只开曼或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公司型基金,可迁册为新加坡 VCC,作为同一法律实体延续,而无须清盘后重新设立;香港的 OFC 制度也提供相当的迁册机制。这日益成为现实的抉择:随着投资者要求在岸实质,管理人不仅在选择于何处创设基金,也在选择将既有离岸基金迁往何处。迁往新加坡在岸的运作机制见开曼迁往新加坡迁册VCC 转入迁册。VCC 与 OFC 之间并无直接转换,因此两者间的选择最好在一开始、或在迁移离岸载体之时即作出。

那么我该如何选择?

  • 选择新加坡,若您的基金是全球或泛亚分散配置且对协定敏感、若您的投资者是希望落户财富枢纽的家族办公室或机构,或若您看重 VCC 更快成熟的生态系统与迁册路径。
  • 选择香港,若您的策略以中国为核心、依赖互联互通通达性或基金互认,或若您的管理人与投资者基础已扎根于此。
  • 两者皆可,对于持有区域投资组合的一般多空或私募市场基金而言——此时抉择便回归到您的团队、投资者与服务提供商已身处何地。

许多管理人还会将两者与离岸这一默认选项相权衡——VCC 与开曼比较涵盖了这一分岔,而开曼迁往新加坡迁册则涵盖将既有基金迁往在岸。

正在新加坡与香港之间抉择?

告诉我们您的策略、投资者基础与目标市场,我们将为您梳理牌照、载体与协定方面的影响——若 VCC 契合,再为您对接经过甄选的新加坡基金设立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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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设立基金,新加坡与香港孰优?

两者均为亚洲顶级基金枢纽,正确答案取决于您的投资者基础与策略。新加坡的优势在于更广的税收协定网络(90+ 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相较香港约 45 个)、快速增长的 VCC 载体,以及其作为财富与家族办公室枢纽的地位。香港的优势在于地缘临近,以及通过互联互通机制与基金互认通往中国内地的渠道。对于全球性或泛亚、对协定敏感的基金,新加坡的网络通常胜出;对于聚焦中国的基金,香港的通达性则可能更为重要。

新加坡 CMS 牌照与香港 Type 9 牌照有何区别?

两者均可获准从事资产或基金管理。在新加坡,基金管理人以持牌基金管理公司(LFMC)身份持有资本市场服务(CMS)牌照,或以注册/豁免管理人身份运作;LFMC 须维持至少 S$250,000 的最低实缴资本(面向零售投资者者更高)。在香港,管理人持有由 SFC 颁发的第 9 类(资产管理)牌照,并有其自身的最低资本与胜任能力要求。两套制度在严格程度上相当,但在资本门槛、适当人选审查流程及持续义务方面有所不同。

VCC 与 OFC 有何区别?

新加坡可变资本公司(VCC)与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均为在岸、公司型、开放式的基金载体,设有资产隔离(ring-fencing)的子基金,旨在与开曼竞争。VCC 隶属 MAS/ACRA 监管,可享新加坡 90+ 个税收协定以及 13O/13U 免税;OFC 隶属香港 SFC 监管,享有其利得税基金豁免,但协定网络较小。VCC 的采用速度更快,已突破 1,400+ 家实体。

新加坡与香港谁的税收协定更多?

新加坡拥有更大的网络——逾 90 个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而香港约为 45 个。对于一只投资遍及亚洲、需要在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市场降低股息、利息及资本利得预提税的基金而言,新加坡协定网络的广度往往是决定性因素。

新加坡 VCC 为独立信息资源,并非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或税务顾问;牌照、资本与税务规则由 MAS、SFC 与 IRAS 设定并不时变更——行动前请确认最新规定。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税务或财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