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权益计算器:开曼 GP、香港与"仅新加坡"架构,2027 课税年前后对比
先测算您基金的附带权益池,再比较开曼普通合伙人、香港附带权益载体与"仅新加坡"架构在基金存续期内的税负与架构成本——当下的情况,以及新加坡利润分成豁免生效之后。
您的基金经济条款
基金存续期内的附带权益、税负与架构成本
对比的假设
附带权益池 = 基金规模 × 总收益 × 附带权益比例,假设已越过门槛收益率。新加坡现行对留存于新加坡附带权益公司的部分按 17% 征税,对流向居民个人的部分最高按 24% 征税;FSI-FM 的 10% 优惠税率涵盖管理费而非利润分成。开曼对附带权益不征税,但普通合伙人需要运营成本(注册办公室、经济实质申报、董事、审计),且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第 10L 条可对缺乏实质的集团实体汇入新加坡的境外资产收益征税。香港2026 年条例草案对附带权益与业绩费提供 0%,采用自我评估,但须具备香港人员与运营支出。"仅新加坡"自 2027 课税年起适用已公告的豁免:由新加坡管理的合资格基金(13D/13O/13OA/13U/13V)的利润相关回报,由公司实体、合伙或个人直接或间接取得——细则待 2027 年财政预算案。完整论述与逐期重组步骤见附带权益"岛屿跳跃"时代的终结(英文)。
正在将基金经济条款迁回新加坡?
把计算器的摘要连同您的基金期数及团队所在地发给我们。我们将为您规划"仅新加坡"架构——载体、管理人税务优惠与附带权益实体——并在合适时对接 MAS 持牌管理人及基金服务提供商。
联系专家 →常见问题
目前新加坡如何对附带权益征税?
2027 课税年之前没有专门制度。因提供管理服务而取得的利润分成在性质上属于收入:新加坡附带权益公司面临 17% 公司税率,居民个人按累进税率最高 24%。FSI-FM 的 10% 优惠税率适用于费用收入,不适用于附带权益。
2027 课税年起有何变化?
MAS 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公告,对向合资格基金(持有 13D、13O、13OA、13U 或 13V 优惠、由新加坡管理人管理)提供基金管理服务所取得的利润相关回报——附带权益及利润/收益分成——给予税务豁免,由公司实体、合伙或个人直接或间接取得均适用。薪金与奖金不在其列。具体条件将于 2027 年财政预算案公布。
管理人为何曾以开曼普通合伙人持有附带权益?
因为基金本已设在开曼,投资者的律师熟悉相关文件,而普通合伙人对附带权益不缴税,新加坡当时也没有豁免。代价是多运营一个实体——注册办公室、经济实质申报、董事、审计——以及自 2024 年起,缺乏实质的集团实体将境外资产收益汇入新加坡时的第 10L 条风险。
香港的 0% 是否优于新加坡的豁免?
香港 2026 年条例草案范围更广且已生效:自我评估、无门槛收益率条件,涵盖对冲、信贷、房地产及数字资产基金,追溯至 2025 年 4 月,但要求香港人员、支出与决策。新加坡的豁免自 2027 课税年起适用,并与基金层面豁免、管理人优惠、VCC 及 ONE Pass 处于同一司法管辖区。团队所在地通常决定选择。
现在应否迁移现有附带权益载体?
对已累积的附带权益通常不应迁移:转让已累积价值的权益可能触发税负,且需有限合伙人同意。应在下一期基金的文件中写入新加坡附带权益实体,旧载体在其基金完成分配前维持合规,并在 2027 年财政预算案公布条件前保持架构弹性。
新加坡 VCC 是独立的信息资源,并非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或税务顾问。数字仅供示意,不构成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