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基金税务优惠

新加坡基金税务优惠:13O、13U 与 13D

比较各方案的免税范围、资产规模、人员及本地支出要求,再评估基金的适用资格。

DT作者:Daniel Tan · 更新:2026年9月6日

本页介绍《所得税法》下的 13O、13U 与 13D。各方案均涉及指定投资的合格收入,但适用资格取决于方案及基金情况。VCC 是法律载体,并非免税资格;应结合基金居民身份、管理人及适用条件评估方案。

本页集中比较基金税务优惠及其要求。VCC 是法律架构,税务豁免则是独立、可选择申请的安排。各专题进一步说明方案条件、自 2025 年起的修订及申请流程。

已于 2026年6月对照 MAS 与 IRAS 指引及《所得税法》审阅。13O 与 13U 的条件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发生实质性变更——较早的指南及多数 AI 答复仍在援引 2025 年之前的数据。申请前请向 MAS 确认现行门槛。
S$5M13O 指定投资最低 AUM
S$50M13U 最低基金规模
13D离岸(非居民)基金免税方案
S$200k+分级本地业务支出,最高 S$500k

三项方案一览

各方案的主要差异在于基金的居民身份与规模。13O 是在岸入门方案,13U 是机构级别,13D 则适用于真正的离岸架构:

方案适用对象载体/居民身份最低 AUM投资专业人员
第 13O 条(在岸/居民基金)规模较小的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或 VCC非 SFO 参考门槛 S$5M;SFO 为 S$20M。须核实测算时点及过渡安排2 名合格投资人员;具体人员条件取决于路径
第 13U 条(增强级)规模较大或机构型管理人任何载体,在岸或离岸均可S$50M至少 3 名
第 13D 条(离岸基金)在新加坡管理的非居民基金非新加坡居民基金无正式下限管理人须位于新加坡

另有两个专页补全这一系列:新加坡有限合伙适用 第 13OA 条,而 指定投资与特定收入 则界定了各方案下哪些资产与收入类型符合资格。

这些方案免征哪些收入?

各方案涉及来自指定投资的特定收入,包括符合条件的股息、利息及利得。具体资产、收入与资格条件有所不同;不能将 13O 和 13U 的申请流程视为所有方案的统一要求,应分别核实。

13O 还是 13U——我符合哪一个?

简而言之:若您的基金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且规模约在 S$50M 以下,13O 通常是起点;达到机构规模,或需要离岸投资者或载体时,13U 更合适,且对投资者居民身份没有限制。代价在于人员与支出——13U 要求至少三名投资专业人员及更高的投入。完整的决策树与门槛测算,参见 13O 与 13U 对比:我符合哪一个?

2025 年 1 月 1 日有何变化?

2025 年修订涉及资产规模、人员与本地支出。使用相关数字前,还须考虑后续修订及商业基金与单一家族办公室的区别。下表保留支出分级参考,并非统一的现行标准。历史背景见2025 年 13O 与 13U 的变化。

基金 AUM本地支出参考——须按路径及批准条件核实
低于 S$250MS$200,000
S$250M – S$2BS$300,000
高于 S$2BS$500,000

这些优惠如何附着于 VCC?

VCC 符合这些优惠的方式与公司相同——批准附着于基金,而非架构。唯一的架构优势在于:伞型 VCC 可在伞型层面申请,并将优惠下沉至其各子基金,因此多策略管理人无需为每个策略单独申报。除所得税豁免外,合格的 VCC 还可享受消费税(GST)减免(按固定回收率收回基金大部分开支的消费税,目前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对按资产净值(NAV)发行与赎回的股份的优惠印花税待遇——两者均在 第 13O 条专页 中说明。

如何申请?

申请 13O 或 13U 时,应准备基金、管理人及投资团队资料,以及资产规模与支出预测,并按适用路径核实提交及生效日期要求。详见如何通过 MAS 申请 13O/13U,以及独立的家族办公室税务优惠要求。

不确定哪项优惠适合您的基金?

请说明基金架构、资产规模与投资团队,以申请引荐服务机构,评估适用税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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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新加坡的基金税务优惠有哪些?

《所得税法》下由 MAS 协同管理的三项方案:第 13O 条(在岸或居民基金免税)、第 13U 条(增强级,面向规模较大的基金)以及第 13D 条(离岸基金免税)。在满足 MAS 条件时,每项方案都对合格基金来自指定投资的收入免征新加坡税。

13O 与 13U 有何区别?

13O 面向居民基金,13U 可涵盖符合条件的在岸及离岸架构。比较资产与人员数字前,须先确定路径:13O 的非 SFO 与 SFO 门槛不同,资格也并非仅由规模决定。

这些优惠适用于 VCC 吗?

适用。VCC 符合的方式与公司相同——税务批准附着于基金,而非架构。伞型 VCC 可在伞型层面申请,并将优惠下沉至其各子基金。

2025 年有何变化?

2025 年修订涉及资产规模、投资人员与分级本地支出。S$5M 非 SFO 与 S$20M SFO 参考额属于不同路径;现行测算及支出要求还须结合后续修订、过渡安排与批准条件核实。

新加坡 VCC 为独立信息资源,并非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或税务顾问。税务门槛与条件由 MAS/IRAS 制定,并会不时调整——采取行动前请确认现行数据。本页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税务或财务建议。